交易服务条款与条件
Terms & Conditions — Trading Services Agreement
版本:V1.0 | 生效日期:2025年1月1日起
本协议受公司所在司法管辖区法律约束,并由公司保留最终解释权。
前言与重要声明
本《交易服务条款与条件》(以下简称「本协议」)由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参与公司评估计划或资金支持计划的交易者(以下简称「交易者」)之间订立。本协议构成双方之间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
交易者在注册、付款或开始任何评估或交易活动时,即视为已完整阅读、理解并无条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条款。如交易者不同意任何条款,应立即停止使用本公司的全部服务。
第一章 定义与解释
1.1 核心定义
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以下术语具有下列含义:
- 「公司」:指提供本交易评估与资金支持服务的实体,包括其董事、高管、员工、代理人及继承人。
- 「交易者」:指任何注册并参与公司评估计划或获批资金账户的自然人或法人。
- 「评估账户」:指公司为测试交易者能力而提供的模拟交易账户。
- 「资金账户」:指交易者通过评估后,由公司提供资金支持的实盘或模拟盈利分配账户。
- 「利润分成」:指交易者根据本协议所获得的、来自其产生之账户盈利的约定份额。
- 「禁止策略」:指本协议明确禁止的任何交易行为或技术,包括但不限于推盘交易及高频交易。
- 「出金申请」:指交易者就其利润分成提交的提款请求。
- 「最终决定」:指公司就任何出金、违规认定、账户调整或账户终止所作出的不可复议的决定。
第二章 评估计划与账户开通
2.1 评估阶段
本公司采用多阶段评估体系,测试交易者的风险管理能力、交易纪律及盈利一致性。评估具体参数(包括盈利目标、最大回撤限制、交易天数要求等)由公司在各计划说明页面中单独列明,并可由公司随时修改,修改后对新注册交易者立即生效。
| 参数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
| 盈利目标 | 8%(账户初始资金) | 5%(账户初始资金) |
| 最大日亏损 | 5% | 5% |
| 最大总亏损 | 10% | 10% |
| 最低交易天数 | 5个交易日 | 5个交易日 |
上表数据仅供参考,公司保留调整具体评估参数的权利。所有以公司官方产品页面公布的参数为准。
2.2 评估费用
评估计划须支付一次性评估费。该费用不可退款,亦不构成对资金账户的任何保证或承诺。评估费用属于对本公司提供评估测试服务的支付对价,与最终是否获批资金账户无关。
第三章 禁止交易行为
3.1 禁止推盘交易(Pip Hunting / Stop Hunting)
公司明确禁止任何形式的推盘交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 刻意在极短时间内(通常不足60秒)进行反向交易以触发止损,操纵账户盈亏结果;
- 利用点差扩大时机进行操纵性短线反向开仓;
- 通过系统性短线双向交易规避风险评估规则;
- 任何旨在人为拉动或下压价格以达成特定账户结果的交易模式;
- 在低流动性市场(如亚盘午夜、重大节假日前后)进行异常大手建仓后快速平仓。
公司将综合分析交易频率、持仓时间分布、开平仓时段及账户盈亏模式,识别推盘行为。公司的认定结论具有最终效力。
3.2 禁止高频交易(HFT)
高频交易是指依赖算法或脚本在极短时间内自动批量执行大量交易订单的策略。公司禁止以下高频交易行为:
- 使用任何自动化程序(EA、机器人、脚本等)在单一交易日内执行超过100笔订单;
- 利用延迟套利(Latency Arbitrage)或报价延迟(Tick Scalping)获取不正当价差优势;
- 通过算法频繁挂单、撤单以操纵账面盈亏;
- 任何旨在规避正常市场风险敞口、通过技术性手段人为制造利润的高频模式。
3.3 最低持仓时间规定
违反最低持仓时间的处理方式如下:
- 单次违规(偶发性):相关订单产生的全部利润将被撤销,并计入交易记录作为警告。
- 多次违规(3次或以上):账户将被即时暂停,公司将对相关交易模式进行深入审查。
- 系统性违规(违规比例超过总交易笔数20%):账户将被永久终止,所有未结算利润将被没收。
7分钟持仓规则适用于所有交易品种、所有账户类型,不因市场条件、新闻事件或特殊情形而豁免。
3.4 其他禁止行为
- 账户共享:禁止将账户登录凭证转让或共享给任何第三方。
- Group Copying / 账户复制交易:禁止在多个账户之间同步镜像交易以规避风险规则。
- 对冲套利(跨账户对冲):禁止利用公司多个账户(或与他人共谋)进行对冲,制造无风险盈利。
- 新闻刷单:禁止在重大经济新闻发布前后60秒内开仓并于5分钟内平仓的行为(新闻交易本身不被禁止,但须遵守7分钟持仓规定)。
- 虚假交易:禁止任何形式的虚假交易、操纵性交易或与本公司利益相冲突的交易行为。
- 恶意滥用条款:禁止以任何方式故意钻空或滥用本协议条款,以获取不正当的财务利益。
第四章 利润分成与出金政策
4.1 利润分成比例
资金账户交易者可依据以下基准分成比例获得利润分配:
| 账户规模 | 基准分成比例 | 最高可达 |
|---|---|---|
| $5,000 – $50,000 | 70% | 90%(绩效晋级后) |
| $100,000 – $200,000 | 75% | 90%(绩效晋级后) |
4.2 出金申请流程
交易者申请出金须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 账户持有活跃状态,未触发任何违规警告;
- 申请日期距上次出金(或账户开通)不少于14个日历日;
- 当前盈利余额须高于出金申请金额的100%(即不得透支盈利缓冲);
- 所有持仓须在出金申请时已全部平仓,无隔夜未平仓单;
- 交易者已完成公司要求的身份验证(KYC)流程。
4.3 公司出金最终决定权
公司行使出金决定权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 怀疑账户存在第三章所列任何禁止行为,即使最终未予确认;
- 账户盈利模式被判定为异常或不具可重复性;
- 交易者的交易行为对公司的整体风险头寸产生不利影响;
- 交易者未如实披露与账户相关的重大信息;
- 公司正在对该账户进行例行或专项合规审查期间;
- 任何公司认为有必要保护公司合法权益的情形。
出金处理周期一般为申请提交后1至14个工作日。公司可依运营情况延长处理时间,无需赔偿因延迟产生的任何损失。
4.4 出金金额上限
为保障公司流动性及风险管理需要,公司设定以下出金上限:
- 单笔出金上限:账户当前净利润的50%;
- 月度累计出金上限:由公司视账户规模及运营状况个别设定,并在出金审批时通知交易者;
- 公司保留在特定市场情况下暂时调低出金上限的权利,无需提前通知。
4.5 加密货币收款钱包地址与责任
交易者选择以加密货币方式接收出金款项的,须在添加收款钱包前,另行阅读并确认接受本条款。区块链交易具有不可逆性——加密货币一经发出,无法撤销、无法冻结、亦无法由公司追回。
- 交易者应在提交钱包地址前自行仔细核对每一位字符,并确认所选币种与网络(如 USDT-TRC20 与 USDT-ERC20 为不同网络,互不兼容)与其收款钱包完全一致;
- 公司不对交易者自行输入错误、复制粘贴错误、使用不支持的网络,或钱包提供方/交易所方面的任何故障承担责任;
- 公司可能会尽力协助交易者联系相关网络或收款方尝试追回错误发送的资产,但此类协助纯属善意行为,公司不保证追回成功,追回失败不构成公司的违约或过失;
- 交易者一旦通过检查确认接受本条款并保存钱包地址,即视为该钱包地址已生效为其加密货币收款方式,后续出金将默认发送至该地址,直至交易者本人添加新的钱包地址并将其设为默认。
第五章 账户管理与风险控制
5.1 账户规模调整
公司保留以下账户调整权利,且上述调整不构成违约:
- 依据交易者的综合绩效表现,向上调整账户资金规模(最高可达$2,000,000);
- 依据风险管理需要,向下调整账户资金规模;
- 在任何时候限制特定交易品种的可交易头寸;
- 调整适用于特定账户的风险参数(杠杆比例、单笔最大手数等)。
5.2 公司暂停与终止账户权利
发生以下情形时,公司有权立即暂停或终止账户,无需提前通知:
- 违反本协议第三章任何禁止行为规定;
- 账户净值跌至风险阈值以下(最大总亏损线);
- 公司认定交易者的行为对公司或其他交易者造成实质性损害;
- 交易者提供虚假信息或违反KYC/AML法规要求;
-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系统故障、黑天鹅市场事件、法规变化等)影响公司正常运营;
- 公司基于商业合理性决定终止本计划。
账户终止后,所有未处理的出金申请将依据公司届时的审核结论处理。公司有权扣留在违规调查期间的全部或部分待付利润,直至调查结束。
第六章 知识产权与保密
交易者确认并同意:
- 公司的评估系统、交易平台、风险管理算法及所有相关技术均属公司专有知识产权,受法律保护;
- 交易者不得以任何方式复制、逆向工程或公开披露公司的系统信息;
- 交易者的账户数据、交易记录及分析报告均属公司的商业机密;
- 交易者应对本协议条款保密,不得未经公司书面同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第七章 免责声明与责任限制
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
- 公司不对因市场波动、系统故障、网络中断或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任何交易损失承担责任;
- 公司不对交易者因参与本计划而产生的任何间接损失、利润损失或机会成本承担赔偿责任;
- 公司对任何技术性错误(报价延迟、执行偏差等)不承担超出其实际过失的赔偿责任;
- 公司对本协议所提供服务的总体赔偿责任,以交易者向公司实际支付的评估费金额为上限。
第八章 争议解决
8.1 内部申诉机制
交易者如对公司的任何决定存有异议,须在相关决定作出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申诉。公司将于收到申诉后14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回复。
公司对所有争议的内部复核结论为最终结论,不再接受进一步内部申诉。
8.2 仲裁条款
若内部申诉未能解决争议,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具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进行具有约束力的仲裁。仲裁地点、语言及规则依据公司注册地法律确定。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在仲裁期间,本协议继续有效,交易者不得以争议为由拒绝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义务。
8.3 准据法
本协议受公司注册地所在司法管辖区的法律管辖,并依该法律解释。
第九章 协议修改与通知
公司保留随时修改本协议任何条款的权利。修改后的条款将在公司官方网站或通过电子邮件发布/发送,自发布/发送之日起14天后对现有交易者生效(紧急修改可即时生效)。交易者在修改生效后继续使用本公司服务,即视为接受修改后的条款。
第十章 一般条款
- 完整协议:本协议构成双方就本服务所达成的全部协议,取代双方之前就同一事项所作的全部口头或书面陈述。
- 可分割性:若本协议任何条款被有管辖权的法院或仲裁机构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该条款应在最小必要范围内修改使之有效,其他条款继续完全有效。
- 弃权:公司未行使或迟延行使本协议下的任何权利,不构成对该权利的放弃。
- 不可抗力:公司对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恐怖袭击、政府行为、黑天鹅市场事件、系统大规模故障)导致的服务中断或无法履行义务不承担责任。
- 语言:本协议以中文版本为准。如有任何翻译版本,以中文版本为准。
确认与签署
交易者通过注册账户、付款或开始任何交易活动,即确认:
- 本人已完整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全部条款;
- 本人已年满18周岁(或达到所在司法管辖区规定的法定成年年龄);
- 本人具备签订本协议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本人理解金融市场交易的固有风险,并承认本公司对评估结果及出金决定具有最终决定权。
交易者签署:姓名 / 公司名称,日期(YYYY/MM/DD) | 公司授权代表:授权签字人,公司印章 / 日期
本协议由公司法律部门起草,公司对本协议保留最终解释权。
© 2025 本公司。保留所有权利。